规章制度

安徽仁爱公益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2022/8/4 14:39:21 安徽仁爱公益基金会 阅读(479)

安徽仁爱公益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聘用与解聘

1、聘用程序:

·招聘

基金会办公行政人员根据各岗位人员的缺失情况,通过网站、媒体、报纸等形式发布招聘信息,并及时跟进招聘工作的进展,挑选合适的人员到基金会接受面试。

·接待

基金会办公行政负责或者协调安排好应聘人员的接待工作,为到基金会应聘的人员简要概述基金会的使命与愿景、工作内容、福利待遇、招聘岗位的主要职责等相关内容,基金会将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或当面通知应聘者是否被录用。

·适应或培训

如符合招聘要求且应聘人员有意愿加入我们的工作团队的,则根据各岗位需求,安排3-5天的适应期或培训观摩期,在此期间,应聘人员需携带如下个人资料:应聘人员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接受相关培训证明、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张;培训期后,如果该员工被证实确实有潜力及适合该岗位工作,则该员工正式进入试用期内。相反,该员工被证实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基金会有权不聘用该员工并无需支付培训期任何费用。

·试用期

每位员工在仁爱基金会原则上都将经过1-2个月(指实际在基金会工作的时间)的试用期,如有必要。试用期内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内容及目标等。试用期内,员工在每个月18日将领取所任岗位的基本工资。(本工资按照本岗位定岗工资的80%计算。)

试用期结束后,本人写出自我总结交秘书长,并由秘书长组织相关人员,对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由秘书长确定岗位及津贴额度。

志愿者在仁爱基金会实习,实习后留在基金会工作的,其实习期视同试用期。

 

·转正

    经过试用期的评估后将转为正式员工。此时基金会将与员工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正式员工将需要递交《仁爱基金会员工信息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荣誉证书、资质证书、接受相关培训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续签合同。

 

2、辞职、解聘程序

·基金会解聘程序

基金会解聘员工或员工主动辞职的情况,基金会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基金会的实际情况,本着及时、公正的态度进行处理。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基金会有权在不提前通知员工的情况下辞退员工,并无需支付补偿金:

a.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者。

b.当基金会发现员工提供虚假个人资料时。

c.当员工违反了基金会规章制度,或存在以下情况时:

c.1在未经主管批准的情况下无故脱岗3天以上者;

c.2在无正当理由及上级主管同意的情况下,经常未到基金会正常工作;

c.3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连续迟到,经多次劝说无效。

d.当员工做法伤害到基金会和残障人士利益时:

d.1歧视弱势人士,甚至侵犯服务对象及其家庭利益;

d.2疏忽对服务对象照顾,造成事故使服务对象身心受到损害者;

d.3自身品行不,有失为人师表的基本德行,造成不良影响者;

d.4私下向合作单位索贿、受贿,谋私利者;

d.5无法与同事和家长相处沟通,经常发生事端者;

d.6盗窃基金会财产;

d.7泄漏或出卖基金会内部机密。

·在下列情况发生时,基金会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被辞退者,基金会将多支付其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a.员工未能认同基金会的使命、目标及工作性质。

b.员工(除孕期员工以外)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或不愿再从事基金会所安排的其他工作。

c.工作惰性、懒散、频繁出错以及能力无法满足工作要求,经三次或以上督导和警告后改进效果不明显者。

d.基金会因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需要减员增效时。

·员工辞职

a.试用期间员工需提前3天通知基金会解除劳动关系。

b.正式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基金会。

c.正式员工辞职未按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基金会的,基金会有权扣罚当月工资作为补偿。

·有签订培训合同员工的合同终止

未满培训合同期辞职,不论何种理由均按合同作赔偿。

    ·一般辞职、辞退员工需在离开前一到两周将工作全部移交给行政和部门主管指定的接替者。如特殊情况需按行政决定的时间移交。

    ·辞职、辞退员工的工资不能在辞职、辞退当日支付,而应待下一工资发放日与其他员工一起领取。

    ·辞职、辞退员工的工资只有在员工退还全部基金会财产后,方可支付。如有拖欠基金会财物拒不归还等情况,基金会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二、考勤及假期制度

1、考勤制度

·考勤

为方便统计工作,仁爱基金会计算考勤的时间为: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为1个月。按照考勤机员工打卡记录作为出勤的凭据,财务据以核算工资。

各部门工作时间如下:

   

工作时间段

办公行政

9:00——12:00    13:00——17:00

(如中午因工作需要,用餐休息时间不长于1小时)

 

 

·迟到/早退

以考勤表为依据,非因工作原因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三次以上扣完当月考勤工资;当月迟到次数超过4次,按照10/次进行扣减,迟到30分钟以上须电话告知行政人员或本部门负责人,如未告之将被视为旷工,扣除2倍的当日工资。

·加班与加班费/调休

因工作原因(员工会议、团队内部培训学习与总结工作除外)而占用周末或法定节假时间的(加班记录),员工加班可领取加班费,员工亦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选择调休处理。加班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批准方可奏效。因拓展部、秘书长的工作特殊性,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批准可按调休处理;当年可调休的时间务必在次年的春节后上班前进行调休,逾期清零。

2、假期制度

·事假

a.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需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向本部门主管申请,部门主管最晚应于次日给予答复;员工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b.请假在3天以上的,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行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由秘书长确认是否予以批准,答复时间为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员工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c.请假超出1个月(含1个月)将不能享受任何工资福利,社保中的基金会承担部分也由本人自行承担。

d.基金会原则上不批准超出10个连续工作日(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的请假;视情况而定(孕期员工及因不可抗力因素必须请10天及以上连续假期者,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行政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经行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由秘书长确认是否予以批准,答复时间为接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员工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e.请假后逾期不归,且3天内没有任何消息,视为自动辞职;复回基金会需进行重新应聘。

f.法定节假日或寒暑假前已享受10个工作日以上长假的,需连续工作满1个月方可享受带薪节假日。

·休假

a.国家法定节假日基金会按国家相关规定休息和调休,各服务中心可视自身情况另作调整。

b.在安徽仁爱公益基金会工作的正式员工享有以下有薪(不含课时费)假期:

b.1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婚假可调休),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b.2 直系亲属(系指员工本人及配偶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给予丧假3天。

b.3 产假计算为:98天(基础)+60延长产假,共计158天,产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同时男性享有10天的陪护假。

b.4 子女家长会半天/学期(需提供开会证明)。

b.5 对口专业考试2天/年(需提供考试通知),最多享受10年。

·病假

正式员工每自然年度享有3天有薪病假。请病假的同时,需要出示医院或医生的证明以及部门主管的批准说明。病假隔年不予累加,每年除夕当天清除当年度病假。

·年假

在仁爱基金会工作满1年后,从第2年开始享有有薪年假10天(若连续休,法定假公休假均包含在内;若分段调休,可不包含公休假)。工龄每增加1年将多享受2天的有薪年假,年假的封顶最长时间为20天(若连续休,法定假公休假日包含在内;若分段调休,可不包含公休假);每年除夕清除当年度年假。

    必须提前5天向秘书长提出休假计划,以便基金会进行相应工作安排。同一

个部门内员工尽量不集中在春节、国庆节等大假日休年假,须轮流调配。调休、请假人员需妥当交接好工作并经上级主管同意方可离开。

三、员工因公出差、能力建设及表现评估

1、因公出差

因公出差是指员工因工作需要受派遣暂时到外地办公事或负担临时任务,实现为基金会筹款、维系与资助方的合作关系以及提高基金会公信力等目标。

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单》经秘书长审批方可出行:方可享受相

应的出差车旅食宿报销。具体差旅食宿标准见《基金会差旅食宿管理办法》。

2、能力建设

    能力建设主要包括内外部培训与参观学习,基金会为全体员工提供多种内部及外部的培训课程,以便提高员工的能力和基金会的整体服务水平。

·新员工培训

每一位新员工都要接受培训,以便其对基金会和本职工作有全面的了解。这也有助于他们在仁爱基金会有一个良好的开始。

·培训学习费用

其他培训为特定职位而设。基金会将公开培训内容,如果有员工感兴趣,可自愿报名参加,基金会会按照制度选择最终由谁参加。具体程序如下:

收到信息

在行政例会上宣布

(视培训内容安排由哪个部门参加)

适合参加的部门负责人在该部门内公布

(包括培训内容、期限、名额、所需费用、需与基金会签定合同期限等等)

员工主动自愿申请参加该培训

由基金会负责人(秘书长)会同相关人员从申请者中选择参加者

行政部门按基金会制度与参加者签定培训合同

备注:如所需费用较大,须理事会及拓展部事先筹专项款。

当培训费用5000-10000元(指培训讲授费、资料费、交通费、伙食住宿费等合计)或培训时间超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的,员工需与基金会签定培训合同1年,培训期间发放全额工资,若在培训期间有相关的培训补助(由项目资金支持的),员工需将此补助返还给基金会;一般情况下,培训费在10000—20000元或培训时间在3个月—6个月,员工需与基金会签定为期2年的培训合同;培训费在20000元以上或培训时间超出6个月的,需签定为期4年的培训合同,(包括1次性培训费用和阶段性培训累计的费用),同时个人与基金会按照2:8的比例承担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原则上按上述规定执行,但因实际工作中培训种类、形式多种多样,特殊情况基金会与员工之间可再进行沟通。

 

·培训测验

为保证培训的良好效果,每次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员工需要提交书面学习总结报告并与相关部门的同事分享。

·表现评估

仁爱基金会定期对员工表现进行评估,以便鼓励表现好的员工并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

评估分为指标化评估与绩效评估。指标化评估根据基金会年度行动计划制定各岗位绩效指标,每月进行1次评估,该月的绩效工资依照指标分得出;每学期开展1次全面评估,配合指标化评估确定每位员工的年终奖与岗位升级。

 

四、修改程序

对本制度的修改,经由50%以上员工提议、秘书长审批以及提出修改意见,报理事会全体讨论并通过。

 

五、本制度自理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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